老挝电商增值税新政:外国供应商需注意的关键变化
老挝政府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了0558/MoF号指引,对针对非居民电商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重要修订。该政策主要影响那些在老挝未设立机构的外国供应商。新规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对外国供应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义务。
在2024年3月26日,老挝发布了0558/MoF号指引,对非居民电商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重要修改,这些变更对在老挝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外国供应商将产生深远影响。以下是新政策的关键变化:
适用范围:新指引适用于在老挝未设立机构且未注册企业,但在老挝通过电子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外国供应商。
增值税注册:外国供应商必须通过DTax系统在老挝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或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并从2024年8月1日起对商品货物交易缴纳增值税。
电子平台责任:若交易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平台需代扣代缴国内外供应商相应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款。
退税条件:只有因订单取消、系统错误导致多缴等特殊商业原因才能申请增值税退税,并需在DTax系统报送相关材料。
发票和资料报送:若购买方为老挝个人,外国供应商无需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但应留存相关资料备查。若购买方为老挝增值税企业纳税人,则应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并定期报送信息,相关资料需保存10年以上。
年度申报:外国供应商需每年分三次申报增值税,具体时间为5月31日前、9月30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
这些修改要求外国供应商及时了解并遵守新的税收规定,以确保在老挝的电商活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