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提单或提单、代理提单、提单、无船承运人提单、仓单,是指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原本属于同一批货物,托运人在同一装箱单上标注相同的标志、种类、等级,托运人为了方便收货人在目的港签多张提单,而归属于几个收货人。这种提单叫做提单。提单只能用于同一批次、同一标记、同一货物类型和同一级别的货物,否则由于卸货港的原因,承运人的理货和标记负担将会增加。一般来说,除了散装油最多5套外,其他商品没有限制。
货主提单是指船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MasterBill),可以签发给直接货主(货代此时不能签发提单),也可以签发给货代(货代此时签发提单给直接货主)。
货代提单明显不同于船东提单:它可以不同于CARIER或货代提单。
主要区分货主提单和货代提单:
1.如果信用证中没有特殊规定,货代的提单是不可接受的。
2.货代提单和船东提单的区别主要在于标题和签名。
ISBP和UCP600明确规定,船东提单的签发人和签字应由承运人、船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发,以船公司的名称为标题。只要货代的提单是以货代的名义签发的,就不需要注明承运人的名称、代理人和船长。
最后,还有一般货代提单,也就是一般货代提单,只要他们在目的港有代理或者可以借用代理,就可以签字。这种提单在实践中没有严格的规定,有承运人或代理人的印章。有的货代不规范,可以提前签或者借。伪造数据是可能的。这种提单也容易上当受骗,没有证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