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项措施。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进口退税,即出口企业使用的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成产品出口时予以退税;一种是退还已缴纳的国内税,即企业申报出口时,退还生产该货物已缴纳的国内税。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国际物流出口退税需要什么条件?
必须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种有消费税的消费品。
这个条件是必须具备的,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会对已经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进行退税或免税,或者对已经缴纳和应当缴纳的税款进行免税。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免征的货物)不予退税,以充分体现“不征则退”的原则。
必须是申报出口的货物。我们所说的出口,即出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分货物是否申报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除另有规定外,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而未报关离境的货物,无论出口企业以外汇还是人民币结算,也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均不视为出口货物退税。
宾馆、饭店等在国内销售的收取外汇的商品,由于不符合出口条件,不能退(免)税。
在财务上必须是出口销售的货物。出口商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必须经过财务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出口,而非贸易出口货物,如捐赠礼品、个人在境内购买并携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样品、展品、邮递物品等。,不能按现行规定退(免)税,因为一般不卖。
肯定是已经收到取消的货。根据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根据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在办理出口货物过程中,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委托的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方可办理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