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指定货物,就是国外买家指定货代,货代负责帮他们安排货物的运输。通常,支付运费的货物是指运费由外国买家承担的货物。首先是由买家指定或者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告知发货人的联系方式。其次,国内货代收到托运人联系方式后,联系托运人查询货物状态,并通过发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人。
如果货物准备好了,可以告知对方预计的出货信息,询问是否可以安排出货。如果你使用国外代理的订舱合同号,你也应该向他要订舱合同号,以便提交给。需要注意的是,指定的货物是由收货人订购的,而不是由发货人代表公司订购的。当委托人有任何非常规要求时,必须通知国外代理人,并在获得国外代理人许可后进行安排,否则委托人的要求将不予接受。
尤其是第一次操作发货人的货物,更要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获得国外代理的许可指令后,我们可以安排拖车的报关。当然,有定期发货的稳定货物,可以在订舱的同时告知对方航次信息。同时你需要问对方是什么格式发出的。一般来说会由国外代理商提供。在安排发货期间,货物状态是否有任何更新,遇到了什么问题。
必须及时与国外代理商沟通。货物装船后,出提单后,你需要问国外代理手续费是多少,然后连同利润分成和其他清关单据(如果代理找你要的话)一起发给国外代理。另外,由于同一个国家可能有多个合作代理商,所以不要把不同代理商之间的货搞混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尴尬。
而且如果你的公司在那个国家有自己的,你也不要把信息透露给国外代理商,这样会让国外代理商觉得你在和他竞争,影响以后的合作。用自己的MBL,从地方取货,放给收货人,造成发货人付款是空的情况。当然现在无单放货的情况已经很少了。但是出口商和进口商第一次合作的时候,还是需要注意这个问题,应敦促收货人尽快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