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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价格,办理海运出口托运手续国际海运出口公司在CIF或CFR条件下完成运输工作,卖方安排运输时,其工作程序如下: (1)国际海运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为了使装运工作顺利进行,在收到信用证后,你必须审核信用证中的相关装运条款,如装运时间、结算时间、装运港、目的港、是否可以转船或分批装运、是否指定了船公司等。船名和等级等。需要一些证书,如航空公司证书和船名证书等。对于这些条款和规定,我应根据中国的政策、国际惯例、要求是否合理和/或能否做到,考虑接受或提出修改意见。 (2)备货和检验:根据出口合同和信用证对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规定。货物中,出口货物应按时、保质、保量准备,并做好报检和认证工作。冷藏货物应该冷却,以确保它们在运输过程中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在我国,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类别目录”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和贸易合同的规定有商检机构出具证明的商品,在出口申报前都需要填写“出口检验申请表”申请商检。有些出口商品需要称重,有些需要动植物检疫或卫生安全检验,这些都必须提前完成,并取得合格的检验证书。装船前做好准备,货证齐全即可办理托运。 (3)订舱:您可以在准备好出口托运单后,向货代办理订舱手续。货运代理应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拣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预订舱位。托运人也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或他们的代理人预订舱位。当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装船单时,订舱工作就完成了,这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订立。 (4)保险:如果货物在订舱后由卖方投保,可以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通常以发票的到岸价投保(保费金额由买卖双方约定,如无约定,一般按10%投保)。 (5)货物集中港区:船舶在港口的到达和装载计划确定后,托运人应按照港区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集装手续,及时将出口货物运至港区装运,做到批、件、标清。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相关运输公司或铁路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完成采购,防止工作脱节影响装运进度。 (6)报关:货物在港区集中后,将准备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书、出口合同、外汇核销单等相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人员查验后,货物方可装运。 (7)装船:装船前,理货员收集海关代船放行货物的装箱单和收货单,整理后,根据配载图和舱单,分批提货装船。在装货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代应派人在现场监督装货,随时了解装货进度,处理临时问题。装船后,理货员要和船上的大副在收据上签字,交给托运人。如果理货员发现某批有缺陷或包装不良,他会在收据上批注,并由大副签字,以确定双方的责任。但是,作为托运人,我们应该尽量不要在收据上批注,以获得清洁提单。 (8)装运完成后,托运人可以凭货物收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运提单,这时运输工作就告一段落。 (9)结汇单据的准备: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结汇单据全部准备完毕后,在结汇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有效议付期内向银行提示单据。 |
长和运双清专线/DDP/D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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