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清单”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该清单限制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品类,只有在清单范围内的商品才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模式进口,海关按此清单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施正面清单管理。
2016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通知指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商品,并随后发布该清单开始执行,这标志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式开始施行正面清单管理。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自初次发布起历经多次调整。2016年4月,财政部等13个部门首次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两批清单,第一批清单包括1142个税则号列商品,第二批清单共有151个税则号列商品,两批清单涵盖了食品饮料、生鲜、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化妆品、儿童玩具、生活用品等消费者喜爱的热销商品。
2018年11月,财政部等13个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该清单增加了健身器材等商品,清单税则号列数达1321个。
2019年12月,财政部等13个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9年第96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该清单增加了冷冻水产品、酒类、电器等商品,清单税则号列数达到1413个。
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将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2年1月,财政部等8个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22年第7号),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在2019年版基础上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经过此次优化调整,清单税则号列数达1476个。
新增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涉及食品、纺织品、假发、机械设备、家具、游戏设备、运动器材等多个商品种类。例如新增了滑雪屐、滑雪屐扣件等滑雪用具,推进冰雪运动普及,有助于带动全民参与冰雪运动;新增的游戏设备及用品满足了近年来国内消费者对游戏机及其相关配件旺盛的消费需求;家用洗碟机、猫砂、番茄汁等商品进入清单,更加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根据近年来税则转版和税目调整,调整清单中商品的税则号列。新增2022年税则号列115个,删除已作废税则号列80个,进一步提升商品归类便利度,规范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税收监管。
删除2019年版正面清单中93070090项下剑、短弯刀、刺刀、长矛和类似武器及零件的税则号列。将该税号商品进行删除,强化对进境管制刀具的监管,筑牢口岸监管防线。
根据监管要求优化调整了206项商品备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仅要满足商品税号要求,而且要符合正面清单中商品备注要求。本次备注调整主要体现以下变化。
限定98项商品只可通过网购保税进口。2021年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联合修订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明确指出适用范围包括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为此,在涉及的商品税目备注中增加了“仅限网购保税商品”,主要包括各类乳制品、蛋、蜂蜜、坚果、鲜果、果干、香料、大米、植物、肉类、可可、饲料添加剂等。
将清单备注中原有“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除外”的,调整为“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且不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的商品除外”。含非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产品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予以放行,实现了对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商品更精准化的监管,解决了跨境电商企业无法进口部分畅销品类非濒危产品的问题。
明确了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等的商品不允许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比如含汞的化妆品、肥皂、消毒剂、温度计、血压仪、气压仪等。
例如调整了9个糖类商品的限量备注,仅限网购保税进口且每人每年进口合计不超过2公斤。
此次清单的调整,丰富了国内市场供给,更好的满足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也推进了有关规定与跨境电商行业的积极有效衔接。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相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也将进一步优化调整,更好的满足人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