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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进出境货物知多少时间:2022-05-11 文章内容
![]() 什么是暂时进出境货物? ” 1 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2 3 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4 5 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特种车辆。 货样。 6 7 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以及工具。 8 9 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 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0 11 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用品。 测试用产品、设备、车辆。 12 13 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中国国际商会签发的ATA单证册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向哪个海关申报? 暂时进出境货物如何申报? 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科研项目使用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前款所规定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 注意:申请延期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主管地海关是指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境内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的主管地海关为其活动所在地海关。 暂时进出境货物结案手续如何办理? 答: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在货物复运出境、复运进境后,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结案手续。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受损,无法原状复运出境、复运进境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及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可以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手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的,经主管地海关核实后可以视为该货物已经复运出境、复运进境。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以外其他原因受损或者灭失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货物进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最新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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