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货物的包装需同时满足国际空运通用标准
2025年新疆至俄罗斯空运中,超重货物的包装需同时满足国际空运通用标准、航空公司特殊要求及俄罗斯海关规定,核心目的是确保货物在运输、装卸及中转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避免因包装问题导致额外费用或清关延误,以下是具体要求与案例说明:

一、包装材料要求
强度与耐用性
必须使用高强度材料(如木质、金属或加厚塑料),避免使用普通纸箱或薄木板。
案例:单件重量>150公斤的机械设备,需用厚度≥15mm的胶合板木箱包装,并加装金属角铁加固。
防潮与防锈
金属类货物需在内部包裹防潮膜(如VCI气相防锈膜),外部涂刷防锈漆或喷涂防锈油。
案例:一台铸铁发动机需在木箱内填充防潮珍珠棉,并在外层缠绕防锈膜。
缓冲与固定
内部需填充缓冲材料(如泡沫、气垫膜、木条),防止货物在运输中晃动或碰撞。
案例:易碎的精密仪器需用EPE泡沫板固定,并标注“易碎品”标识。
二、包装结构要求
单件独立性
超重货物必须单独包装,禁止将多件超重货物合并为一个包装单元(除非航空公司特别批准)。
案例:两台重量均为160公斤的电机需分别包装,不可共用同一个木箱。
重心稳定性
包装重心需居中,避免偏移导致装卸困难或运输中倾倒。
案例:长条形货物(如金属管道)需在包装内用木架固定,保持水平或垂直状态。
便于搬运与装卸
包装需预留叉车孔或吊装环,尺寸需符合航空公司要求(如叉车孔间距≥80cm)。
案例:一个300公斤的木箱需在底部加装4个叉车孔,并在顶部安装2个吊装环。
三、标识与标记要求
基础标识
包装外需标注:
货物名称、重量、尺寸;
发货人与收货人信息;
“超重货物”“小心轻放”“此端向上”等警示标识。
案例:一个180公斤的木箱需在四面粘贴红色“超重货物”标签,并标注实际重量。
特殊标记
若货物含锂电池、液体等危险品(即使非危险品但形状特殊),需按国际空运标准(IATA DGR)标注对应标记。
案例:一台含小型锂电池的检测设备需标注“锂电池操作标签”。
四、2025年新疆至俄罗斯航线的特殊规定
俄罗斯海关要求
包装需无虫蛀、无树皮(木质包装需提供《熏蒸/消毒证明》);
货物价值>¥10.000时,包装需加贴海关申报标签(注明货物HS编码)。
航空公司限制
部分航空公司(如俄罗斯航空)要求超重货物包装不可使用钉子(需用螺丝或胶水固定);
中转货物(如经阿拉木图中转)需在包装上标注“中转至莫斯科”中英文字样。
中亚地区气候适配
针对新疆至俄罗斯的低温环境,包装需具备防冻功能(如内部加装保温层)。
案例:运输至西伯利亚地区的电子元件需用保温泡沫箱包装,并填充干燥剂。
五、违规包装的后果与案例
清关延误
案例:2025年3月,一票从乌鲁木齐发往莫斯科的超重货物因木质包装未熏蒸,被俄罗斯海关扣留10天,产生仓储费¥2.000.
运输损坏
案例:一台未加固的200公斤设备因包装重心偏移,在运输中倾倒损坏,航空公司拒赔,损失达¥50.000.
加收费用
案例:因包装未预留叉车孔,导致机场需人工搬运,加收¥800/件的特殊操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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