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进口二手家居用品和个人物品如何获得免税资格
进口二手家居用品和个人物品
将二手家居用品和个人物品进口到新加坡将产生 商品及服务税(GST)。
您需要 获得海关付款 (GST) 许可证才能办理进口和支付 GST。
请参阅下面的选项卡,了解有关商品及服务税减免标准、申请程序以及允许进口的二手家用或个人物品类型的更多信息。
如何获得消费税减免资格
进口二手家居用品和个人物品可享受商品及服务税减免:
居住在海外并返回新加坡恢复居住的新加坡人和新加坡永久居民(PR)
外国人转移居住或移民到新加坡
商品及服务税减免须满足以下条件:
该人须满足海关要求:
他正在从新加坡以外的地方改变居住地;
他是进口物品和个人物品的所有者;
其物品、随身物品持有并使用时间不少于3个月;和
他承诺自物品和个人物品进口之日起3个月内不处置该物品和个人物品。
这些物品、个人财物和个人宠物是在他首次抵达新加坡后 6 个月内进口的。
不符合消费税减免资格的商品
所有人进口烈酒、烟草制品、机动车辆、私人飞机、船只、游艇和商业货物,无论其转移居住身份如何,都将产生商品及服务税和关税(如适用)。
进口应税货物需要海关付款(关税和商品及服务税)许可证,而进口非应税商品则需要付款(商品及服务税)许可证。
在您进口货物之前,另请参阅受管制和禁止的货物清单,以检查您的货物是否需要事先授权。
如何申请商品及服务税减免
这是指由个人物品所有人指定的运输公司、航空公司或货运代理安排交付的货物。
要申请,您或您指定的代理人应该:
人力部收到的您的工作准证申请副本;
您的雇主出具的确认您就业的信函;和...一起
如果您的工作准证未获批准或您随后不再受雇,您的雇主将向新加坡海关支付消费税的承诺书。
索赔人UEN
索赔人组织名称
索赔人姓名
索赔人代码
进口商UEN
进口商名称
HS 代码(用于个人物品)
许可证号(经批准的 PE 参考号,适用于 DOF 已获批准的舱单货物进口)
收货地点代码
交易者备注(PE参考号)
护照和/或身份证 (NRIC) 复印件
居住地转移到新加坡的证明。例如,工作准证*、家属准证、人力部 (MOM) 的原则批准
ICA 再入境许可证(适用于永久居民)
提单/空运提单
向新加坡海关提交在线事实声明 (DOF)以及以下证明文件,以评估您享受商品及服务税减免的资格:
通过TradeNet检查您的 DOF 申请状态
在收到海关 GST 减免批准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 TradeNet 获得海关不付款(GST 减免)许可证。
如果您托运的个人物品中有应税物品,请获取付款(关税和商品及服务税)许可证。
如果您被评估为没有资格享受 GST 减免,您的 DOF 申请将被拒绝。您应通知您指定的代理人以获得进口个人物品的付款 (GST) 许可证。
这是指通过邮政或特快专递服务进口的货件。
要申请,您或您指定的代理人应该:
人力部收到的您的工作准证申请副本;
您的雇主出具的确认您就业的信函;和...一起
如果您的工作准证未获批准或您随后不再受雇,您的雇主将向新加坡海关支付消费税的承诺书。
护照和/或身份证 (NRIC) 复印件
居住地转移到新加坡的证明。例如,工作准证*、家属准证、人力部 (MOM) 的原则批准
ICA 再入境许可证(适用于永久居民)
运输文件以证实追踪号码
向新加坡海关提交在线事实声明 (DOF)以及以下证明文件,以评估您享受商品及服务税减免的资格:
通过TradeNet检查您的 DOF 申请状态
您的申请获得批准后,您应立即通知新加坡邮政新加坡海关已批准您的个人物品。如果您的个人物品包含非管制物品并通过邮政包裹进口,则您无需申请不付款(商品及服务税减免)许可证。
如果您托运的个人物品中有应税物品,请获取付款(关税和商品及服务税)许可证。
如果您被评估为没有资格享受 GST 减免,您的 DOF 申请将被拒绝。您需要支付消费税才能进口您的个人物品。
获得批准的海关不付款(商品及服务税减免)许可证后,您指定的代理人必须代表您收取货物。
对于海运进口的货物,请从PSA港区提货。对于空运入境的货物,请从樟宜空运中心领取。
在入境点,请向检查站官员出示货物、海关不付款(商品及服务税减免)许可证和证明文件以供清关。
这是指货主抵达新加坡时随身携带在随身行李中的物品。如需申请商品及服务税减免,业主应在抵达新加坡之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填写“ 手持式二手家居用品、个人财物和个人宠物的商品及服务税减免申请表”,并附上以下证明文件以评估资格。
护照复印件
移居新加坡的证明(例如就业准证、家属准证或学生准证)
其他证明文件[例如,当地雇主的雇佣信或承诺书或人力部(MOM)的原则批准]
护照或身份证 (NRIC) 复印件
海外学习证明(例如学生签证或学生准证)
护照或身份证 (NRIC) 复印件
海外就业证明(例如工作许可证签证、就业准证或任命书)
返回的新加坡人、在海外工作的新加坡永久居民 (PR) 或新 PR
回国的新加坡人和海外留学的永久居民
外国人迁居
不付款(商品及服务税减免)许可证申请中应声明以下字段:
请注意,某些物品需要获得主管当局 (CA) 的适当授权才能进口到新加坡、经由新加坡转运或从新加坡出口。要确定您的物品是否受到管制,您可以通过HS/CA 产品代码搜索引擎输入物品描述、协调制度 (HS) 代码或 CA 产品代码进行搜索 。如果该物品属于管制物品,则在搜索结果中“进口”、“出口”、“转运”栏下的超级链接中的HS编码说明旁边会标明CA的名称和联系人。您可以联系直接与 CA 的联系人联系以了解其额外的许可要求。
*如果您的工作准证仍在由 MOM 处理,您仍应填写 DOF并提交给新加坡海关
如果您不在新加坡,您的雇主或近亲可以向新加坡海关提供一份承诺书,表明如果确定(进口后)您没有资格享受消费税,则将向海关支付消费税商品及服务税减免。
*如果您的工作准证仍在由 MOM 处理,您仍应填写 DOF并提交给新加坡海关
如果您不在新加坡,您的雇主或近亲可以向新加坡海关提供一份承诺书,表明如果确定(进口后)您没有资格享受消费税,则将向海关支付消费税商品及服务税减免。
在抵达新加坡之前未能获得必要的商品及服务税减免批准的业主必须通过 网络应用程序为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支付商品及服务税。抵达后提出的商品及服务税减免申请将不予受理。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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