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物品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个人物品出口申报需要很多文件和手续,如果事先流程不明确,出口报关的周期会拉长。所以为了让大家对个人物品的出口申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些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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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所有出口货物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和国际航空站,由货物持有人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放行后,货物方可出口。

  向海关申报需要的材料包括:客户身份、货物名称、件数、集装箱柜数等相关信息。

  由于运输性质的不同,其报关手续也不同且复杂。但客户只需要提供:护照、签证(复印件/照片)、物品清单。有了这些材料,国际搬家公司会利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办理各种手续,尽快通过海关的检查和检验。

  个人物品出口申报注意事项:

  (1)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应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2)关封内的货物数量应当与清单上的数量一致。

  (3)实际货物应与所提供文件中描述的货物一致。

  (4)如果是由搬家公司办理的,只有在搬家公司办理完出口货物的所有海关手续,并将护照原件交还给自己后,才可以出境。

  (5)根据不同的物品采取不同的包装方法:

  1)电器、钢琴、家具、陶瓷、工艺品等笨重或贵重易碎物品用木箱包装,并用填充物包装,以防挤压损坏。

  2)日用品、书籍等轻便物品用纸箱包装。

  3)如有超长、超大包裹,订舱时必须提供单个包裹的准确长、宽、高、重。

  (6)包装时的注意事项

  1)制作英文唛头:将“箱号及全称、电话号码、目的港”印在一张白纸上作为唛头,并牢固地贴在包装表面,最好三面以上,以区别于其他货物。

  2)按序号打印出箱内所有物品的详细清单,不能手写,必须有物品名称和件数(要列出书名)。

  3)记录每个箱子的长、宽、高,方便计算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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