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以下简称《2010年版通则》)自2010年实施以来,在实践中出现了大量案例和疑难问题。为此,国际商会于2016年9月正式启动了《202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以下简称《2020年版通则》)的起草工作,以弥补和纠正《2010年版通则》的缺陷。
《2020年版通则》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了实施10年的《2010年版通则》。进出口交易、国际物流和银行国际结算等相关人员亟待更新知识,以便在当前的进出口交易中趋利避害。
相较于《2010年版通则》,《2020年版通则》的主要修订之处包括以下三方面:
在《2010年版通则》中,根据不同贸易术语的解释通则,货物将由卖方或买方为运输货物而雇佣的第三方承运人运载。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虽然货物要从卖方运往买方,但是仍然可以在没有雇佣任何第三方承运人的情况下进行运载。 对此,《2020年版通则》不仅明确允许订立运输合同,而且也允许在D组术语(DAP、DPU、DDP)和FCA术语下仅安排必要的运输。原先适用《2010年版通则》中的FOB术语时,容易出现如下案例中买方与其雇佣的第三方承运人勾结骗取货物的案例;
在FOB条件下,因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这就为一些不法进口商与船方勾结骗取货物提供了可乘之机,我国就发生了一起如下的案例。
在《2010年版通则》中,DAT与DAP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在DAT术语下,当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卸载到“运输终端”时,即为卖方交货;而在DAP术语下,当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卖方交货。 为此,《2020年版通则》对DAT和DAP作出了两项修改:一项是,这两个术语在《2020年版通则》呈现的顺序已经予以颠倒,在卸载之前进行交货的DAP,现在出现在DAT之前;另一项是,DAT的名称已经修改为DPU (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这强调了目的地可以是任何地方,而不仅局限于“运输终端”的现实。 《2010年版通则》规定,在CIF和CIP下,卖方均有义务“自费取得至少符合《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劳合社市场协会/伦敦国际承保人协会)C款或其他类似条款的最低险别的货物保险”。 而《2020年版通则》在CIF和CIP术语中规定了不同的最低险别——由于CIF更可能用于海运大宗商品贸易,尽管双方当事人仍可自由商定更高的保险险别,故仍然维持将《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C款或其他类似险别作为默示立场的现状;而在CIP下,卖方现在必须取得符合《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款或其他类似险别的保险险别,尽管双方当事人仍可自由商定更低的保险险别。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