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9-21
外贸收款方式全解析:8种常用方法在国际贸易中,选择合适的收款方式对于保障资金安全和交易效率至关重要。选择适合的收款方式,可以保障外贸交易的顺利进行,降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3-12-15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负责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支出的售汇审核工作,如各外贸进出口总公司、工贸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国内企事业单位等境内机构办理进口项下的预付款、货款以及贸易从属费用等的售汇审核工作,主要包括: 1.进口信用证业务项下的售汇审核。 2.进口托收业务项下的售汇审核。 3.汇出汇款业务项下的售汇审核。 4.保函业务项下的售汇审核。 5.贸易从属费用的售汇审核。 6.财政预算外因公出国人员用汇的售汇审核。 7.

2013-12-15
1.实行以市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人民币汇率。 2.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要做到外汇自求平衡,并落实外汇平衡措施。 (二)登记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天内,应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并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后,凭证向企业注册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异地或境外开户须另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报批。 (三)收支管理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报关前, 应向外汇管理

2013-12-15
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除经批准可以保留外,应当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需由外汇局审核收汇真实性的主要业务为:非“结汇信得过企业”超过等值20万美元以上(不含20万美元)的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等其它经常项目项下外汇结汇,包括承包工程收汇、旅游收汇、捐赠收汇、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收汇、货运及其它收汇等。 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关于超比例超金额预付款、佣金及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支付审核暂行办法》,境内机构经常项

2013-12-15
已生效的捐赠协议、意愿书或援助协议;有些单位须提供接受援助的有关部门的授权书;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3)专项代理业务外汇帐户需提供材料: 开户申请函; 企业营业执照; 国家主管部、委、局对经营有关代理业务的批件; 货运公司还需提供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 (4)国际海洋运输业务和远洋运输公司、外运公司和租船公司外汇帐户需提供材料: 开户申请函; 企业营业执照; 交通部等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5)国际旅行�

2013-12-15
1、开户单位办理帐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帐户使用证》。开户银行凭《外汇帐户使用证》规定的帐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帐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帐户。 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及《外汇帐户使用证》中有关帐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帐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帐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帐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帐户,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二、帐户的监管 �

2013-12-15
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除经批准可以保留外,应当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需由外汇局审核收汇真实性的主要业务为:非“结汇信得过企业”超过等值20万美元以上(不含20万美元)的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等其它经常项目项下外汇结汇,包括承包工程收汇、旅游收汇、捐赠收汇、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收汇、货运及其它收汇等。 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关于超比例超金额预付款、佣金及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支付审核暂行办法》,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对外付